2018-02-08 16:31:21来源:老会计
第 二 节 事 业 单 位 会 计
一 、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特 点
相 对 于 企 业 而 言 ,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特 点 :
( 一 )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核 算 目 标 是 向 会 计 信 息 使 用 者 提 供 与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状 况 、 事 业成 果 、 预 算 执 行 等 有 关 的 会 计 信 息 。
( 二 ) 会 计 核 算 一 般 采 用 收 付 实 现 制 , 但 部 分 经 济 业 务 或 者 事 项 的 核 算 采 用 权 责 发生 制 。
( 三 )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要 素 分 为 资 产 、 负 债 、 净 资 产 、 收 入 和 支 出 五 大 类 。
( 四 ) 事 业 单 位 的 各 项 财 产 物 资 应 当 按 照 取 得 或 购 建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进 行 计 量 , 除 国家 另 有 规 定 外 , 事 业 单 位 不 得 自 行 调 整 其 账 面 价 值 。
二 、 资 产 和 负 债
( 一 ) 资 产
资 产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占 有 或 者 使 用 的 能 以 货 币 计 量 的 经 济 资 源 , 包 括 各 种 财 产 、 债权 和 其 他 权 利 。 事 业 单 位 的 资 产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、 短 期 投 资 、 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、 存 货 、长 期 投 资 、 固 定 资 产 、 在 建 工 程 、 无 形 资 产 等 。
1、货 币 资 金 。
货 币 资 金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经 济 活 动 过 程 中 处 于 货 币 形 态 的 那 部 分 资 金 , 是 事 业 单 位资 产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,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、 银 行 存 款 、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等 。
实 行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的 事 业 单 位 , 财 政 资 金 的 支 付 方 式 包 括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和 财 政 授权 支 付 。 事 业 单 位 设 置 “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” 科 目 , 核 算 实 行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的 事 业单 位 根 据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的 用 款 计 划 收 到 的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。 在 财 政 授 权 支 付 方 式下 , 事 业 单 位 根 据 收 到 的 “ 授 权 支 付 到 账 通 知 书 ” , 确 认 收 入 并 增 记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度 , 支 用 额 度 时 作 冲 减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的 处 理 。
2、 短 期 投 资 。
短 期 投 资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依 法 取 得 的 , 持 有 时 间 不 超 过 1 年 ( 含 1 年 ) 的 投 资 , 主要 是 国 债 投 资 。 短 期 投 资 在 取 得 时 , 应 当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(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以 及 税 金 、手 续 费 等 相 关 税 费 )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。 短 期 投 资 持 有 期 间 收 到 利 息 时 , 按 实 际 收 到 的 金额 , 计 入 其 他 收 入 。 出 售 短 期 投 资 或 到 期 收 回 短 期 国 债 本 息 时 ,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短期 投 资 成 本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收 入 。
3、 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。
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各 项 债 权 , 包 括 财 政 应 返还 额 度 、 应 收 票 据 、 应 收 账 款 、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应 收 款 项 和 预 付 账 款 。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是 指 实 行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的 事 业 单 位 , 年 度 终 了 应 收 财 政 下 年 度 返还 的 资 金 额 度 , 即 反 映 结 转 下 年 使 用 的 用 款 额 度 。逾 期 三 年 或 以 上 、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账 款 , 事 业 单 位 应 按 规 定报 经 批 准 后 予 以 核 销 。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在 备 查 簿 中 保 留 登 记 。
4、 存 货 。
存 货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他 活 动 中 为 耗 用 而 储 存 的 各 种 材 料 、 燃 料 、包 装 物 、 低 值 易 耗 品 及 达 不 到 固 定 资 产 标 准 的 用 具 、 装 具 、 动 植 物 等 。 事 业 单 位 随 买随 用 的 零 星 办 公 用 品 , 可 以 在 购 进 时 直 接 列 作 支 出 , 不 作 为 存 货 核 算 。
事 业 单 位 的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。 购 入 的 存 货 , 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款 、 相 关 税 费 、 运 输 费 、 装 卸 费 、 保 险 费 以 及 使 得 存 货 达 到 目 前 场 所 和 状 态 所 发 生 的其 他 支 出 。 自 行 加 工 的 存 货 , 其 成 本 包 括 耗 用 的 直 接 材 料 费 用 、 发 生 的 直 接 人 工 费 用和 按 照 一 定 方 法 分 配 的 与 存 货 加 工 有 关 的 间 接 费 用 。 接 受 捐 赠 、 无 偿 调 入 的 存 货 , 其成 本 按 照 有 关 凭 据 注 明 的 金 额 加 上 相 关 税 费 、 运 输 费 等 确 定 ; 没 有 相 关 凭 据 的 , 其 成本 比 照 同 类 或 类 似 存 货 的 市 场 价 格 加 上 相 关 税 费 、 运 输 费 等 确 定 ; 没 有 相 关 凭 据 、 同类 或 类 似 存 货 的 市 场 价 格 也 无 法 可 靠 取 得 的 , 该 存 货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( 即 人 民 币 1 元 , 下 同 ) 入 账 。 存 货 在 发 出 时 , 应 当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采 用 先 进 先 出 法 、 加 权 平 均 法 或 者 个别 计 价 法 确 定 发 出 存 货 的 实 际 成 本 。
5、 长 期 投 资 。
长 期 投 资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依 法 取 得 的 , 持 有 时 间 超 过 1 年( 不 含 1 年 ) 的 股 权 和 债权 性 质 的 投 资 。事 业 单 位 依 法 取 得 长 期 投 资 时 , 应 当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。 以 货 币 资 金取 得 的 长 期 投 资 ,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全 部 价 款 (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以 及 税 金 、 手 续 费 等 相 关税 费 )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; 以 非 现 金 资 产 取 得 的 长 期 投 资 , 按 照 非 现 金 资 产 的 评 估 价 值 加上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。 长 期 投 资 增 加 时 , 应 当 相 应 增 加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 事 业 单位 长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应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, 除 非 追 加 ( 或 收 回 ) 投 资 , 其 账 面 价 值 一直 保 持 不 变 。 事 业 单 位 收 到 利 润 或 者 利 息 时 ,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, 计 入 其 他 收 入 。事 业 单 位 对 外 转 让 或 到 期 收 回 长 期 债 券 投 资 时 , 相 应 减 少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
6、 固 定 资 产 。
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持 有 的 使 用 期 限 超 过 1 年 ( 不 含 1 年 ) 、 单 位 价 值 在 1 000 元 以 上 ( 其 中 , 专 用 设 备 单 位 价 值 在 1 500 元 以 上 ) , 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基 本 保 持 原 有 物质 形 态 的 资 产 。
事 业 单 位 取 得 固 定 资 产 时 , 应 当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。 购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, 其 成 本包 括 购 买 价 款 、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固 定 资 产 交 付 使 用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的 运 输费 、 装 卸 费 、 安 装 调 试 费 和 专 业 人 员 服 务 费 等 。 为 满 足 预 算 管 理 的 需 要 , 事 业 单 位 固定 资 产 的 核 算 一 般 采 用 双 分 录 的 形 式 。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的 支 出 , 在 实 际 支 付 购 买 价 款 时确 认 为 当 期 支 出 或 减 少 专 用 基 金 中 的 修 购 基 金 , 同 时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和 非 流 动 资 产基 金 。 在 计 提 折 旧 时 , 逐 期 减 少 固 定 资 产 对 应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时 ,相 应 减 少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
7、 在 建 工 程 。
在 建 工 程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已 经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, 但 尚 未 完 工 交 付 使 用 的 各 种 建 筑( 包 括 新 建 、 改 建 、 扩 建 、 修 缮 等 ) 和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。 事 业 单 位 在 建 工 程 增 加 或 减 少时 , 应 当 相 应 增 加 或 减 少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
8、无 形 资 产 。
无 形 资 产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持 有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, 包 括 专 利 权 、商 标 权 、 著 作 权 、 土 地 使 用 权 、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。 事 业 单 位 购 入 的 不 构 成 相 关 硬 件 不 可缺 少 组 成 部 分 的 应 用 软 件 , 应 当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。
事 业 单 位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, 应 当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。 购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, 其 成 本包 括 购 买 价 款 、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。 事 业单 位 无 形 资 产 增 加 或 减 少 时 , 应 当 相 应 增 加 或 减 少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 无 形 资 产 在 计 提摊 销 时 , 逐 期 减 少 无 形 资 产 对 应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
( 二 ) 负 债
负 债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所 承 担 的 能 以 货 币 计 量 , 需 要 以 资 产 或 者 劳 务 偿 还 的 债 务 。事 业 单 位 的 负 债 包 括 短 期 借 款 、 应 缴 款 项 、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、 应 付 及 预 收 款 项 、 长期 借 款 、 长 期 应 付 款 等 。
1、 短 期 借 款 。
短 期 借 款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借 入 的 期 限 在 1 年 内 ( 含 1 年 ) 的 各 种 借 款 。 事 业 单 位 实际 支 付 借 款 利 息 时 ,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计 入 其 他 支 出 。
2、 应 缴 款 项 。
应 缴 款 项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应 缴 未 缴 的 各 种 款 项 , 包 括 应 当 上 缴 国 库 或 者 财 政 专 户 的款 项 、 应 缴 税 费 , 以 及 其 他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应 当 上 缴 的 款 项 。
3、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。
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按 有 关 规 定 应 付 给 职 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各 种 薪 酬 。 包括 基 本 工 资 、 绩 效 工 资 、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的 津 贴 补 贴 、 社 会 保 险 费 、 住 房 公 积 金 等 。
4、 应 付 及 预 收 款 项 。
应 付 及 预 收 款 项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中 发 生 的 各 项 债 务 , 包 括 应 付 票 据 、应 付 账 款 、 其 他 应 付 款 等 应 付 款 项 和 预 收 账 款 。
5、长 期 借 款 。
长 期 借 款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借 入 的 期 限 超 过 1 年 ( 不 含 1 年 ) 的 各 种 借 款 。 长 期 借 款利 息 计 入 其 他 支 出 , 如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支 付 的 专 门 借 款 , 属 于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支 付的 , 在 列 支 的 同 时 还 应 资 本 化 。
6、长 期 应 付 款 。
长 期 应 付 款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发 生 的 偿 还 期 限 超 过 1 年 ( 不 含 1 年 ) 的 应 付 款 项 , 如以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租 赁 费 、 跨 年 度 分 期 付 款 购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款 等 。
三 、 净 资 产
净 资 产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资 产 扣 除 负 债 后 的 余 额 。
事 业 单 位 的 净 资 产 包 括 事 业 基 金 、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、 专 用 基 金 、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结余 、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结 余 等 。
( 一 )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结 余
1、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。
财 政 补 助 结 转 资 金 是 指 当 年 支 出 预 算 已 执 行 但 尚 未 完 成 或 因 故 未 执 行 , 下 一 年 需按 原 用 途 继 续 使 用 的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。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包 括 基 本 支 出 结 转 和 项 目 支 出 结 转 。期 末 ,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将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和 对 应 的 财 政 补 助 支 出 结 转 至 “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”科 目 。 年 末 , 应 当 将 符 合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性 质 的 项 目 余 额 转 入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。
2、财 政 补 助 结 余 。
财 政 补 助 结 余 资 金 是 指 支 出 预 算 工 作 目 标 已 完 成 , 或 由 于 受 政 策 变 化 、 计 划 调 整等 因 素 影 响 工 作 终 止 , 当 年 剩 余 的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。 年 末 ,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对 财 政 补 助 各明 细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,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符 合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性 质 的 项 目 余 额 转 入“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” 科 目 。
( 二 )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结 余
1、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。
非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资 金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除 财 政 补 助 收 支 以 外 的 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与 其 相关 支 出 相 抵 后 剩 余 滚 存 的 、 须 按 规 定 用 途 使 用 的 结 转 资 金 。 期 末 ,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将 除财 政 补 助 收 支 以 外 的 各 专 项 资 金 收 支 结 转 至 “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” 科 目 。 年 末 , 完 成 非财 政 补 助 专 项 资 金 结 转 后 ,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对 非 财 政 补 助 专 项 结 转 资 金 各 项 目 情 况 进 行分 析 , 将 已 完 成 项 目 的 项 目 剩 余 资 金 缴 回 原 专 项 资 金 拨 入 单 位 或 留 归 本 单 位 使 用 , 留归 本 单 位 使 用 的 部 分 应 当 结 转 至 事 业 基 金 。
2、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。
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包 括 事 业 结 余 和 经 营 结 余 两 个 组 成 部 分 。
事 业 结 余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一 定 期 间 除 财 政 补 助 收 支 、 非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收 支 和 经 营 收支 以 外 各 项 收 支 相 抵 后 的 余 额 。 期 末 ,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结 转 本 期 事 业 收 支 。 年 末 , 将“ 事 业 结 余 ” 科 目 余 额 结 转 至“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分 配 ” 科 目 。
经 营 结 余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一 定 期 间 各 项 经 营 收 支 相 抵 后 余 额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经 营 亏 损后 的 余 额 。 期 末 ,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结 转 本 期 经 营 收 支 。 年 末 , 如 “ 经 营 结 余 ” 科 目 为 贷方 余 额 , 将 余 额 结 转 至 “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分 配 ” 科 目 ; 如 为 借 方 余 额 , 即 为 经 营 亏 损 , 不 予 结 转 。
年 末 , 将 “ 事 业 结 余 ” 科 目 余 额 和 “ 经 营 结 余 ” 科 目 贷 方 余 额 结 转 至 “ 非 财 政 补助 结 余 分 配 ” 科 目 后 , 要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结 余 分 配 , 计 提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专 用 基 金 。 然 后 , 将 “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分 配 ” 科 目 余 额 结 转 至 事 业 基 金 。
( 三 ) 事 业 基 金
事 业 基 金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拥 有 的 非 限 定 用 途 的 净 资 产 , 主 要 为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扣 除结 余 分 配 后 滚 存 的 金 额 。
( 四 )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
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长 期 投 资 、 固 定 资 产 、 在 建 工 程 、 无 形 资 产 等 非 流动 资 产 占 用 的 金 额 。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应 当 在 取 得 长 期 投 资 、 固 定 资 产 、 在 建 工 程 、 无 形 资 产 等 非 流 动资 产 或 发 生 相 关 支 出 时 予 以 确 认 。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、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时 , 应 当 冲 减 非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 处 置 长 期 投 资 、 固 定 资 产 、 无 形 资 产 , 以 及 以 固 定 资 产 、 无 形 资 产 对外 投 资 时 , 应 当 冲 销 该 资 产 对 应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。
( 五 ) 专 用 基 金
专 用 基 金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按 规 定 提 取 或 者 设 置 的 具 有 专 门 用 途 的 净 资 产 , 主 要 包 括修 购 基 金 、 职 工 福 利 基 金 等 。
四 、 收 入 与 支 出
( 一 ) 收 入
事 业 单 位 的 收 入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业 务 及 其 他 活 动 依 法 取 得 的 非 偿 还 性 资 金 。
事 业 单 位 的 收 入 包 括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、 事 业 收 入 、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、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入 、 经 营 收 入 、 其 他 收 入 等 。
财 政 补 助 收 入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从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取 得 的 各 类 财 政 拨 款 , 包 括 基 本 支 出补 助 和 项 目 支 出 补 助 。 事 业 单 位 的 事 业 收 入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辅 助活 动 取 得 的 收 入 。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从 主 管 部 门 和 上 级 单 位 取 得 的 非 财 政 补助 收 入 。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附 属 独 立 核 算 单 位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上 缴 的 收 入 。经 营 收 入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辅 助 活 动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 活 动 取得 的 收 入 。 其 他 收 入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除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、 事 业 收 入 、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、 附 属单 位 上 缴 收 入 、 经 营 收 入 以 外 的 各 项 收 入 , 包 括 投 资 收 益 、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、 租 金收 入 、 捐 赠 收 入 、 现 金 盘 盈 收 入 、 存 货 盘 盈 收 入 、 收 回 已 核 销 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、 无 法偿 付 的 应 付 及 预 收 款 项 等 。
事 业 单 位 的 收 入 一 般 应 当 在 收 到 款 项 时 予 以 确 认 , 并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进 行 计量 。 采 取 权 责 发 生 制 确 认 的 收 入 , 应 当 在 提 供 服 务 或 者 发 出 存 货 , 同 时 收 讫 价 款 或 者取 得 索 取 价 款 的 凭 据 时 予 以 确 认 , 并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或 者 有 关 凭 据 注 明 的 金 额 进行 计 量 。
( 二 ) 支 出
事 业 单 位 的 支 出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业 务 及 其 他 活 动 发 生 的 资 金 耗 费 和 损 失 。
事 业 单 位 的 支 出 包 括 事 业 支 出 、 对 附 属 单 位 补 助 支 出 、 上 缴 上 级 支 出 、 经 营 支 出 、其 他 支 出 等 。
事 业 支 出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辅 助 活 动 发 生 的 基 本 支 出 和 项 目 支出 。 上 缴 上 级 支 出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按 照 财 政 部 门 和 主 管 部 门 的 规 定 上 缴 上 级 单 位 的 支 出 。对 附 属 单 位 补 助 支 出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用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之 外 的 收 入 对 附 属 单 位 补 助 发 生 的支 出 。 经 营 支 出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辅 助 活 动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活 动 发 生 的 支 出 。 其 他 支 出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除 事 业 支 出 、 上 缴 上 级 支 出 、 对 附 属 单 位 补助 支 出 、 经 营 支 出 以 外 的 各 项 支 出 , 包 括 利 息 支 出 、 捐 赠 支 出 、 现 金 盘 亏 损 失 、 资 产处 置 损 失 、 接 受 捐 赠 ( 调 入 ) 非 流 动 资 产 发 生 的 税 费 支 出 等 。
事 业 单 位 的 支 出 一 般 应 当 在 实 际 支 付 时 予 以 确 认 , 并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金 额 进 行 计 量 。采 取 权 责 发 生 制 确 认 的 支 出 或 者 费 用 , 应 当 在 其 发 生 时 予 以 确 认 , 并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进 行 计 量 。
五 、 财 务 报 表
事 业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告 是 反 映 事 业 单 位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的事 业 成 果 、 预 算 执 行 等 会 计 信 息 的 文 件 。
事 业 单 位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包 括 财 务 报 表 和 其 他 应 当 在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中 披 露 的 相 关信 息 和 资 料 。
财 务 报 表 是 对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状 况 、 事 业 成 果 、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等 的 结 构 性 表 述 。 财务 报 表 由 会 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构 成 。 事 业 单 位 的 会 计 报 表 至 少 应 当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、 收入 支 出 表 或 者 收 入 费 用 表 和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支 出 表 。 其 中 , 资 产 负 债 表 是 指 反 映 事 业 单位 在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的 报 表 。 收 入 支 出 表 或 者 收 入 费 用 表 是 指 反 映 事 业 单 位在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事 业 成 果 及 其 分 配 情 况 的 报 表 。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支 出 表 是 指 反 映 事 业单 位 在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、 支 出 、 结 转 及 结 余 情 况 的 报 表 。 附 注 是 指 对 在 会计 报 表 中 列 示 项 目 的 文 字 描 述 或 明 细 资 料 , 以 及 对 未 能 在 会 计 报 表 中 列 示 项 目 的 说明 等 。事 业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登 记 完 整 、 核 对 无 误 的 账 簿 记 录 和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, 做 到 数 字 真 实 、 计 算 准 确 、 内 容 完 整 、 报 送 及 时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