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2-08 16:29:55来源:老会计
第 一 节 资 产 负 债 表
财 务 报 表 是 对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、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的 结 构 性 表 述 。 一 套 完 整 的 财务 报 表 至 少 应 当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、 利 润 表 、 现 金 流 量 表 、 所 有 者 权 益 ( 或 股 东 权 益 ) 变 动 表 以 及 附 注 。 本 章 重 点 介 绍 企 业 资 产 负 债 表 、 利 润 表 、 所 有 者 权 益 ( 或 股 东 权 益 ) 变 动 表 以 及 附 注 的 有 关 内 容 ① 。
一 、 资 产 负 债 表 概 述
资 产 负 债 表 是 反 映 企 业 在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的 报 表 。通 过 资 产 负 债 表 , 可 以 反 映 企 业 在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所 拥 有 或 控 制 的 经 济 资 源 、 所 承担 的 现 时 义 务 和 所 有 者 对 净 资 产 的 要 求 权 , 帮 助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全 面 了 解 企 业 的 财 务状 况 、 分 析 企 业 的 偿 债 能 力 等 情 况 , 从 而 为 其 作 出 经 济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。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反 映 资 产 、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三 方 面 的 内 容 , 并 满 足 “ 资 产 = 负债 + 所 有 者 权 益 ” 平 衡 式 。
( 一 ) 资 产
资 产 , 反 映 由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形 成 并 由 企 业 在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所 拥 有 或 控 制 的 , 预 期 会 给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资 源 。 资 产 应 当 按 照 流 动 资 产 和 非 流 动 资 产 两 大 类 别 在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列 示 , 在 流 动 资 产 和 非 流 动 资 产 类 别 下 进 一 步 按 性 质 分 项 列 示 。
流 动 资 产 是 指 预 计 在 一 个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中 变 现 、 出 售 或 耗 用 , 或 者 主 要 为 交 易 目的 而 持 有 , 或 者 预 计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( 含 一 年 ) 变 现 的 资 产 , 或 者 自 资 产 负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交 换 其 他 资 产 或 清 偿 负 债 的 能 力 不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。 资 产①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, 2017 年 以 来 , 我 国 财 政 部 修 订 或 新 发 布 了 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———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量 》 等 多 项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, 对 财 务 报 表 格 式 和 编 制 提 出 了 新 要 求 , 在 实 际 执 行 中 , 企 业 应 以 财 政 部 正 式 发 布 的 财务 报 表 格 式 为 准 。 在 这 一 过 渡 期 , 本 章 所 使 用 的 财 务 报 表 格 式 仅 便 于 学 习 和 理 解 。
负 债 表 中 列 示 的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通 常 包 括 : 货 币 资 金 、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、 应 收 票 据 、 应 收 账 款 、 预 付 款 项 、 应 收 利 息 、 应 收 股 利 、 其 他 应收 款 、 存 货 、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或 持 有 待 售 的 处 置 组 中 的 资 产 和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流 动 资 产 等 。
非 流 动 资 产 是 指 流 动 资 产 以 外 的 资 产 。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列 示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通 常包 括 :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、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金融 资 产 、 长 期 应 收 款 、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、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、 固 定 资 产 、 在 建 工 程 、 工 程 物资 、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、 无 形 资 产 、 开 发 支 出 、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、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及 其 他非 流 动 资 产 等 。
( 二 ) 负 债
负 债 , 反 映 在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企 业 所 承 担 的 、 预 期 会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的 现 时义 务 。 负 债 应 当 按 照 流 动 负 债 和 非 流 动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进 行 列 示 , 在 流 动 负 债 和非 流 动 负 债 类 别 下 再 进 一 步 按 性 质 分 项 列 示 。
流 动 负 债 是 指 预 计 在 一 个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中 清 偿 , 或 者 主 要 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, 或者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( 含 一 年 ) 到 期 应 予 以 清 偿 , 或 者 企 业 无 权 自 主 地 将 清 偿推 迟 至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一 年 以 上 的 负 债 。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列 示 的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通 常 包 括 : 短 期 借 款 、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、 应 付 票 据 、 应 付 账 款 、预 收 款 项 、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、 应 交 税 费 、 应 付 利 息 、 应 付 股 利 、 其 他 应 付 款 、 持 有 待 售的 处 置 组 中 的 负 债 、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等 。
非 流 动 负 债 是 指 流 动 负 债 以 外 的 负 债 。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通 常 包 括 : 长 期 借 款 、 应付 债 券 、 长 期 应 付 款 、 专 项 应 付 款 、 预 计 负 债 、 递 延 收 益 、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和 其 他 非流 动 负 债 等 。
( 三 ) 所 有 者 权 益
所 有 者 权 益 , 是 企 业 资 产 扣 除 负 债 后 的 剩 余 权 益 , 反 映 企 业 在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股 东( 投 资 者 ) 拥 有 的 净 资 产 的 总 额 。 所 有 者 权 益 一 般 按 照 实 收 资 本 、 资 本 公 积 、 其 他 综 合收 益 、 盈 余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分 项 列 示 。
二 、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结 构
我 国 企 业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采 用 账 户 式 结 构 , 分 为 左 右 两 方 , 左 方 为 资 产 项 目 , 大 体按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大 小 排 列 , 流 动 性 大 的 资 产 如 “ 货 币 资 金 ” 、 “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” 等 排 在 前 面 , 流 动 性 小 的 资 产 如 “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” 、“ 固定 资 产 ” 等 排 在 后 面 。 右 方 为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, 一 般 按 要 求 清 偿 时 间 的 先 后 顺序 排 列 , “ 短 期 借 款 ” 、 “ 应 付 票 据 ” 、 “ 应 付 账 款 ” 等 需 要 在 一 年 以 内 或 者 长 于 一 年 的一 个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内 偿 还 的 流 动 负 债 排 在 前 面 , “ 长 期 借 款 ” 等 在 一 年 以 上 才 需 偿 还 的非 流 动 负 债 排 在 中 间 , 在 企 业 清 算 之 前 不 需 要 偿 还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排 在 后 面 。账 户 式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各 项 目 的 合 计 等 于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各 项 目 的 合 计 ,即 资 产 负 债 表 左 方 和 右 方 平 衡 。 因 此 , 通 过 账 户 式 资 产 负 债 表 , 可 以 反 映 资 产 、 负 债 、所 有 者 权 益 之 间 的 内 在 关 系 , 即 “ 资 产 = 负 债 + 所 有 者 权 益 ” 。
三 、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编 制
资 产 负 债 表 各 项 目 均 需 填 列“ 年 初 余 额 ” 和 “ 期 末 余 额 ” 两 栏 。
资 产 负 债 表 的 “ 年 初 余 额 ” 栏 内 各 项 数 字 , 应 根 据 上 年 年 末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“ 期 末余 额 ” 栏 内 所 列 数 字 填 列 。 如 果 上 年 度 资 产 负 债 表 规 定 的 各 个 项 目 的 名 称 和 内 容 与 本年 度 不 相 一 致 , 应 按 照 本 年 度 的 规 定 对 上 年 年 末 资 产 负 债 表 各 项 目 的 名 称 和 数 字 进 行调 整 , 填 入 本 表 “ 年 初 余 额 ” 栏 内 。资 产 负 债 表 的 “ 期 末 余 额 ” 栏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填 列 方 法 :
1、根 据 总 账 科 目 余 额 填 列 。 如 “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产 ” 、 “ 工 程 物 资 ” 、 “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” 、 “ 短 期 借 款 ” 、 “ 应 付 票 据 ” 、 “ 资 本 公 积 ” 等 项目 , 根 据 “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” 、 “ 工 程 物 资 ” 、 “ 固 定资 产 清 理 ” 、 “ 短 期 借 款 ” 、 “ 应 付 票 据 ” 、 “ 资 本 公 积 ” 各 总 账 科 目 的 余 额 直 接 填 列 ; 有些 项 目 则 需 根 据 几 个 总 账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, 如 “ 货 币 资 金 ” 项 目 , 需 根 据“ 库 存 现 金 ” 、 “ 银 行 存 款 ” 、 “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” 三 个 总 账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。
2、 根 据 明 细 账 科 目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。 如 “ 应 付 账 款 ” 项 目 , 需 要 根 据 “ 应 付 账 款 ” 和 “ 预 付 账 款 ” 两 个 科 目 所 属 的 相 关 明 细 科 目 的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; “ 应 收 账 款 ”项 目 , 需 要 根 据 “ 应 收 账 款 ” 和 “ 预 收 账 款 ” 两 个 科 目 所 属 的 相 关 明 细 科 目 的 期 末 借方 余 额 减 去 与 应 收 账 款 有 关 的 坏 账 准 备 贷 方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; “ 预 付 款 项 ” 项 目 , 需 要 根据 “ 应 付 账 款 ” 科 目 借 方 余 额 和 “ 预 付 账 款 ” 科 目 借 方 余 额 减 去 与 “ 预 付 账 款 ” 有 关的 坏 账 准 备 贷 方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; “ 预 收 款 项 ” 项 目 , 需 要 根 据 “ 应 收 账 款 ” 科 目 贷 方 余额 和 “ 预 收 账 款 ” 科 目 贷 方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; “ 开 发 支 出 ” 项 目 , 需 要 根 据 “ 研 发 支 出 ”科 目 中 所 属 的 “ 资 本 化 支 出 ” 明 细 科 目 期 末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; “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” 项 目 , 需要 根 据 “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” 科 目 的 明 细 科 目 期 末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; “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产 ” 、 “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” 项 目 , 需 要 根 据 有 关 非 流 动 资 产 和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的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计 算 填 列 ; “ 未 分 配 利 润 ” 项 目 , 需 要 根 据 “ 利 润 分 配 ” 科 目 中 所 属 的“ 未 分 配 利 润 ” 明 细 科 目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。
3、根 据 总 账 科 目 和 明 细 账 科 目 余 额 分 析 计 算 填 列 。 如 “ 长 期 借 款 ” 项 目 , 需 要 根据 “ 长 期 借 款 ” 总 账 科 目 余 额 扣 除 “ 长 期 借 款 ” 科 目 所 属 的 明 细 科 目 中 将 在 一 年 内 到期 且 企 业 不 能 自 主 地 将 清 偿 义 务 展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后 的 金 额 计 算 填 列 ; “ 其 他 非 流 动 资产 ” 项 目 , 应 根 据 有 关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去 将 于 一 年 内 ( 含 一 年 ) 收 回 数 后 的 金 额 计算 填 列 ; “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” 项 目 , 应 根 据 有 关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去 将 于 一 年 内 ( 含 一年 ) 到 期 偿 还 数 后 的 金 额 计 算 填 列 。
4、根 据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减 去 其 备 抵 科 目 余 额 后 的 净 额 填 列 。 如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“ 应 收票 据 ” 、 “ 应 收 账 款 ” 、 “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” 、 “ 在 建 工 程 ” 等 项 目 , 应 当 根 据 “ 应 收 票 据 ” 、“ 应 收 账 款 ” 、“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” 、“ 在 建 工 程 ” 等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去 “ 坏 账 准 备 ” 、“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” 、 “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” 等 备 抵 科 目 余 额 后 的 净 额 填 列 。 “ 投资 性 房 地 产 ” 、 “ 固 定 资 产 ” 项 目 , 应 当 根 据 “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” 、 “ 固 定 资 产 ” 科 目 的 期末 余 额 减 去 “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累 计 折 旧 ” 、 “ 累 计 折 旧 ” 、 “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准 备 ” 、 “ 固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” 等 备 抵 科 目 余 额 后 的 净 额 填 列 ; “ 无 形 资 产 ” 项 目 , 应 当 根 据 “ 无 形资 产 ”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, 减 去“ 累 计 摊 销 ” “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” 等 备 抵 科 目 余 额 后的 净 额 填 列 。
5、 综 合 运 用 上 述 填 列 方 法 分 析 填 列 。 如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“ 存 货 ” 项 目 , 需 要 根 据“ 原 材 料 ” 、 “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” 、 “ 周 转 材 料 ” 、 “ 材 料 采 购 ” 、 “ 在 途 物 资 ” 、 “ 发 出 商 品 ” 、“ 材 料 成 本 差 异 ” 等 总 账 科 目 期 末 余 额 的 分 析 汇 总 数 , 再 减 去 “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” 科 目 余额 后 的 净 额 填 列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