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利润

2018-02-08 16:29:45来源:老会计


第 三 节 利 润

 

一 、 利 润 的 构 成

利 润  是  指  企  业  在  一  定  会  计  期  间  的  经  营  成  果  。  利  润  包  括  收  入  减  去  费  用  后  的  净  额   、   直接 计 入 当 期 利 润 的 利 得 和 损 失 等 。未 计 入 当 期 利  润 的  利  得  和  损  失  扣  除  所  得  税  影  响  后  的  净  额  计  入  其  他  综  合  收  益  项  目 。净 利 润 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合 计 金 额 为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。

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、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、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。

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、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、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。

与利润相关的计算公式主要如下:

( 一 ) 营 业 利 润

营 业 利 润 = 营 业 收 入 - 营 业 成 本 - 税 金 及 附 加 - 销 售 费 用 - 管 理 费 用 - 财 务 费 用- 资 产  减  值  损  失   + 公  允  价  值  变  动 收  益( -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)+ 投 资 收  益 ( - 投 资 损 失 ) + 其 他 收 益

其 中 :

营 业  收 入 是 指  企  业  经  营  业  务  所  确  认  的  收  入  总  额  ,  包  括  主  营  业  务  收  入  和  其  他  业  务收 入 。

营 业 成 本 是 指 企 业 经 营 业  务  所  发  生  的  实  际  成  本  总  额 ,  包  括  主  营  业  务  成  本  和  其  他  业务 成 本 。

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是 指 企 业 计 提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所 形 成 的 损 失 。

公 允  价  值  变  动 收 益(  - 损  失  )   是  指  企  业  交  易  性  金  融  资  产  等  公  允  价  值  变  动  形  成  的  应计 入  当  期  损  益  的  利  得 ( - 损 失 ) 。投 资 收 益(  - 损 失 )  是 指 企 业 以 各 种 方 式 对 外 投 资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( - 发 生 的 损 失 )  。其 他 收 益 主 要 是 指 与 企 业 日 常 活 动 相 关 , 除 冲 减 相 关 成 本 费 用 以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。

( 二 ) 利 润 总 额


其 中 :

利 润 总 额 = 营 业 利 润 + 营 业 外 收 入 - 营 业 外 支 出

 营 业 外  收  入  是  指  企  业  发  生  的  与  其  日  常  活  动  无  直  接  关  系  的  各  项  利  得 。营 业 外 支 出 是 指 企 业 发 生 的 与 其 日 常 活 动 无 直 接 关 系 的 各 项 损 失 。

( 三 ) 净 利 润


净 利 润 = 利 润 总 额 - 所 得 税 费 用


其 中 , 所 得 税 费 用 是 指 企 业 确 认 的 应 从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中 扣 除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。

 

二 、 营 业 外 收 支

( 一 ) 营 业 外 收 入

1、 营 业 外 收 入 核 算 的 内 容 。

营 业 外 收 入 是 指 企 业 确 认  的  与  其  日  常  活  动  无  直  接  关  系  的  各  项  利  得 ,  主  要  包  括  非  流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、 盘 盈 利 得 、 捐 赠 利 得 等 。

2、营 业 外 收 入 的 账 务 处 理 。

企 业  应  通  过“ 营 业 外 收 入 ” 科 目 , 核 算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取 得 及 结 转 情 况 。

( 二 ) 营 业 外 支 出

1、营 业 外 支 出 的 核 算 内 容 。

营 业 外 支 出 是 指 企 业 发 生  的  与  其  日  常  活  动  无  直  接  关  系  的  各  项  损  失 ,  主  要  包  括  非  流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、 公 益 性 捐 赠 支 出 、 盘 亏 损 失 、 非 常 损 失 、 罚 款 支 出 等 。

2、营 业 外 支 出 的 账 务 处 理 。

企 业  应  通  过“ 营  业  外  支  出  ”  科  目  ,   核  算  营  业  外  支  出  的  发  生  及  结  转  情  况  。   该  科  目 可按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。

 

三 、 所 得 税 费 用

企 业  的  所  得  税  费  用  包  括  当  期  所  得  税  和  递  延  所  得  税  两  个  部  分  ,  其  中   ,   当  期  所  得  税  是指 当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。

( 一 ) 应 交 所 得 税 的 计 算

应 交  所  得  税  是  指  企  业  按  照  企  业  所  得  税  法  规  定  计  算  确  定  的  针  对  当  期  发  生  的  交  易  和  事项 ,  应  交  纳  给  税  务  部  门  的  所  得  税  金  额  ,   即  当  期  应  交  所  得  税  。   应  纳  税  所  得  额  是  在  企  业  税前 会 计 利 润 ( 即 利 润 总 额 ) 的 基 础 上 调 整 确 定 的 , 计 算 公 式 为 :应 纳 税 所 得 额 =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+ 纳 税 调 整 增 加 额 - 纳 税 调 整 减 少 额纳 税 调 整 增 加  额 主 要  包  括  企  业  所  得  税  法  规  定  允  许  扣  除  项  目  中 ,  企  业  已  计  入  当  期  费用 但  超  过  税  法  规  定  扣  除  标  准  的  金  额    (  如  超  过  企  业  所  得  税  法  规  定  标  准  的  职  工  福  利  费  、   工会 经  费  、  职  工  教  育  经  费  、  业  务  招  待  费  、  公  益  性  捐  赠  支  出  、   广  告  费  和  业  务  宣  传  费  等  ) , 以及 企 业 已 计 入 当 期 损 失 但 企  业  所  得  税  法  规  定  不  允  许  扣  除  项  目  的  金  额  ( 如  税  收  滞  纳  金 、罚 金 、 罚 款 ) 。纳 税 调  整  减  少  额  主  要  包  括  按  企  业  所  得  税  法  规  定  允  许  弥  补  的  亏  损  和  准  予  免  税  的  项  目  , 如 前 5 年 内 未 弥 补 亏 损 和 国 债 利 息 收 入 等 。企 业 当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:应 交 所 得 税 =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× 所 得 税 税 率

( 二 )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账 务 处 理

企 业  根  据  会  计  准  则  的  规  定  ,  计  算  确  定  的  当  期  所  得  税  和  递  延  所  得  税  之  和   ,   即  为  应  从当 期 利 润 总 额 中 扣 除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。 即 :所 得 税 费 用 = 当 期 所 得 税 + 递 延 所 得 税,其 中 , 递 延 所 得 税 = (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期 末 余 额 -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期 初 余 额 ) -(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期 末 余 额 -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期 初 余 额 ,企 业  应  通  过 “ 所 得 税 费 用 ” 科 目 , 核 算 企 业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确 认 及 其 结 转 情 况 。

 

四 、 本 年 利 润

( 一 ) 结 转 本 年 利 润 的 方 法

会 计 期 末 结 转 本 年 利 润 的 方 法 有 表 结 法 和 账 结 法 两 种 。

1、表 结 法 。

表 结  法  下  ,   各  损  益  类  科  目  每  月  月  末  只  需  结  计  出  本  月  发  生  额  和  月  末  累  计  余  额   ,   不  结转 到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,   只  有  在  年  末  时  才  将  全  年  累  计  余  额  结  转  入  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。但 每 月  月 末 要  将 损 益 类 科  目  的  本  月  发  生  额  合  计  数  填  入  利  润  表  的  本  月  数  栏 ,  同  时  将  本  月末 累  计  余  额  填  入  利  润  表  的  本  年  累  计  数  栏  ,   通  过  利  润  表  计  算  反  映  各  期  的  利  润   ( 或  亏  损  ) 。表 结 法 下 , 年 中 损 益 类 科 目 无 需 结 转 入 “ 本 年 利 润 ” 科 目 , 从 而 减 少 了 转 账 环 节 和 工作 量 , 同 时 并 不 影 响 利 润 表 的 编 制 及 有 关 损 益 指 标 的 利 用 。

2、 账 结 法 。

账 结  法  下  ,   每  月  月  末  均  需  编  制  转  账  凭  证   ,   将  在  账  上  结  计  出  的  各  损  益  类  科  目  的  余  额结 转  入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。   结  转  后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的  本  月  余  额  反  映  当  月  实  现  的  利  润或 发  生  的  亏  损  , 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的  本  年  余  额  反  映  本  年  累  计  实  现  的  利  润  或  发  生  的  亏  损 。账 结  法  在  各  月  均  可  通  过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提  供  当  月  及  本  年  累  计  的  利  润    ( 或  亏  损  )   额  , 但 增 加 了 转 账 环 节 和 工 作 量 。

( 二 ) 结 转 本 年 利 润 的 会 计 处 理

企 业  应 设 置“ 本 年 利 润 ”  科 目 ,  核 算 企 业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( 或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) 。会 计  期  末  ,   企  业 应 将 “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” 、“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” 、 “ 其 他 收 益 ” 、 “ 营 业 外收 入  ”   等  科  目  的  余  额  分  别  转  入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的  贷  方  ,  将   “ 主  营  业  务  成  本  ” 、 “ 其  他业 务 成 本 ” 、  “ 税 金 及 附 加 ” 、  “ 销 售 费 用 ” 、  “ 管 理 费 用 ” 、  “ 财 务 费 用 ” 、  “ 资 产 减 值 损失 ” 、  “ 营  业  外  支  出  ” 、   “ 所  得  税  费  用  ”   等  科  目  的  余  额  分  别  转  入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的  借方 。  企  业  还  应  将  “ 公  允  价  值  变  动  损  益  ” 、  “ 投  资  收  益  ”   科  目  的  净  收  益  转  入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科 目  的  贷  方  ,  将  “ 公  允  价  值  变  动  损  益  ” 、  “ 投  资  收  益  ”   科  目  的  净  损  失  转  入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科 目  的  借  方  。   结  转  后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如  为  贷  方  余  额  ,   表  示  当  年  实  现  的  净  利  润  ;   如 为借 方 余 额 , 表 示 当 年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。

年 度  终  了  ,   企  业  还  应  将  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的  本  年  累  计  余  额  转  入    “ 利  润  分  配  ——— 未分 配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。  如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为  贷  方  余  额  ,  借  记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  科  目  ,  贷  记   “ 利  润分 配 ——— 未 分 配 利 润 ”   科 目 ; 如 为 借 方 余 额 ,  作 相 反 的 会 计 分 录 。  结 转 后   “ 本  年  利  润  ” 科 目 应 无 余 额 。